自本报就《市民文明公约》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以来,陆续有热心市民打来电话,对《公约》中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见解,同时,市民表示《公约》内容确定后,有效地宣传和实施更为关键。
市民张新宇打来热线电话说,《公约》(讨论稿)中的“礼貌待人,举止端庄”是否可以改为“言语得当,衣着得体”,因为其他几条规定都涉及到了具体的举止行为,而对语言和衣着方面却没有规定,也显得比较笼统。与人交往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语言,所谓的礼貌待人也多是通过一些文明礼貌用语体现出来,因此,直接在语言方面做出要求,便于人们自我约束和操作。此外,在夏天,我们经常能够看到裸露上身的男士在街头漫步徜徉,其行为不仅影响市容,也是对他人的不尊重,应该特别给予强调。衣着端庄得体,是一种尊重自我丶尊重他人的文明表现。
退休职工李伟臣说,他去过一些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,那些城市的公共设施比较齐全,特别是一些公益广告,时刻提醒着人们要遵守文明规范。他认为出台该《公约》是一件利民利市的好事,但重要的是要将它推广普及开,并真正达到约束人们行为的预期效果。因此,以此为契机多在市区设立一些倡导文明行为的公益广告十分必要,既对《公约》进行了宣传,也增加了整个城市热烈营造文明城市的氛围。